《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300万平方米

       2022年4月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原文如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pdf

 

相关内容摘要如下:

  具体目标。到 2025 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 3000 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 300 万平方米,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 200 万千瓦,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 80%。

  重点任务

  (一)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

  1、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强化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将建筑节能监管措施融入绿色建筑规划、建设、交付等各环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率先实施高于我省现行标准要求的建筑节能标准。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确定的节能指标为基线,结合实际修订我省建筑节能标准,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修订建筑节能设计气象标准,开展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技术路线和指标体系研究,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夏热冬暖地区标准共建研究,建立设计、施工及材料、产品支撑体系。建成一批突出岭南特色的超低能耗典型项目,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

  2.提升既有建筑能效和绿色品质。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评估,制定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规范,引导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更新、绿色社区创建等工作,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鼓励各地在确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标准时,将节能绿色化改造作为基础类改造内容,落实改造支持政策。改造实施前期进行诊断与评估,顺应群众期盼,按照群众需求迫切程度统筹改造内容,探索共谋共建共享的改造模式。形成符合气候特点、居民生活习惯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技术路线,引导居民在更换门窗、空调、灯具等部品及设备时,采购高能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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