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践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规范辽宁省中小学校绿色建筑设计和建设,保证中小学校绿色建筑设计质量,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中小学校绿色建筑设计规程》,标准号为DB21/T
3490—2021。
该标准适用于辽宁省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中小学校绿色建筑设计。
中小学校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原则,综合考虑全寿命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
该标准对绿色设计策划、场地与室外环境、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建筑材料、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和建筑电气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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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绿色建筑设计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