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发布《重庆市星级绿色建筑全装修实施技术导则》 住建委发布《重庆市星级绿色建筑全装修实施技术导则》]()
前言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有关要求,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完成《重庆市星级绿色建筑全装修实施技术导则》的编制工作。
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 基本规定;4 设计;5材料、部品及设备;6施工;7验收;8 附录A~附录D。
总则
1.0.1 为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对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提出应进行全装修交付质量的规定,依据《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建住房[2002]190号)等制订本技术导则。
1.0.2
本技术导则界定了建筑全装修的装修范围和装修配置。装修范围包括住宅建筑套内区域、住宅建筑内的公共区域和公共建筑公共区域;装修配置明确了各区域应分别满足的基本配置要求,其选用材料、部品及设备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1.0.3
建筑全装修交付有利于保证建筑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避免装修扰民,符合现阶段人民对于健康、环保和经济性的要求,对于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1.0.4 建筑全装修应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环保、节能”的建设要求。
1.0.5 建筑全装修应遵循标准化、模数化、 通用化、集成化的原则。
1.0.6 重庆市星级绿色建筑应按照本技术导则,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实施全装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7 建筑全装修除应符合本技术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重庆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3.12
顶棚吊顶装修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室内吊顶与室外吊顶交接处应有保温或隔热措施,且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相关规定。
5.2.19 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应优先选用节能型产品,其主要性能应符合《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JGJ/T
440、《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GB/T 18836、《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T 18837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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