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级标识等级以能效指标来约束进行判别,能效指标包括建筑能耗综合值、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和建筑本体性能指标三部分,三者需要同时满足要求。量化指标采用绝对能耗数值和相对节能率两种方式,能耗统计的计量单位以一次能源消耗为主。对于居住建筑通过建筑能耗综合值进行约束即单位面积年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的终端能耗量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后,两者的差值。
公共建筑由于建筑体量、建筑形式和建筑功能都相对多样,因此通过建筑综合节能率进行约束。建筑综合节能率是指设计建筑和基准建筑的能耗综合值的差值,与基准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比值。如表
2-7 所示
图 2-16 是获评项目指标分布情况,达到近零能耗标准指标要求以上项目为 6 个,其中包括 1 个获评零能耗建筑评价标识。获评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标识 6
个,其中包括 3 个居住建筑和3 个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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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17 是近零能耗建筑能效指标图。6 个获得近零能耗建筑的项目均为公共建筑,满足综合节能率大于 60%,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大于 10%的目标。6
个超低能耗建筑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分别以综合节能率和能耗综合值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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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项目均按照《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的技术路径进行设计施工,满足标准的各项要求,因地制宜地利用自然条件实现了超低/近零/零能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