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构造》为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冀建质〔2016〕24号 关于批准《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构造》为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冀建质〔2016〕24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冀建质〔2013〕43号)要求,由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秦皇岛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构造》(统一编号:DBJT02-109-2016,图集号:J16J156),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自2016年6月1日起实行。
本图集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或复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2日
![关于批准《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构造》为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冀建质〔2016〕24号 关于批准《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构造》为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冀建质〔2016〕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