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确立了绿色建筑区域示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项目示范、建筑节能科技支撑项目三大类型,引导各地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创建工作。
超低能耗被动式绿色建筑工程示范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项目示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苏建科[2017]194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苏建科[2017]194号]()
申报项目
一、绿色建筑区域示范
(一)申报要求:
1、支持创建完成的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县、区)和具备条件的市、县、新区、园区、校区等,提档升级创建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
2、支持已有或拟建的绿色建筑示范市(县、区)、特色小城镇以及美丽乡村,申请创建绿色建筑小镇示范。
(二)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主体为市(县、区)或镇人民政府、行使政府职能的城市新区或示范区(高校)管理机构,明确了相应工作班子和具体实施部门。
2、承诺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立配套补助、奖励资金。
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项目示范
(一)申报要求:
1、绿色建筑奖励项目。
2、超低能耗被动式绿色建筑工程示范。
3、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项目。
4、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类)项目。
(二)申报单位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或建筑权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节能服务公司。
三、建筑节能科技支撑项目
1、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研究及制定。
申报要求:
依托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在对辖区内既有公共建筑深入开展能源审计和能耗统计的基础上,研究发布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发布重点用能建筑名单,为实施超限额加价制度和促进节能改造提供依据。
申报单位要求:
各设区市建设局。优先支持已开展相关工作,出台分类别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能耗限额管理和节能改造的省辖市。
2、江苏省“绿色建筑+”技术体系与标准研究。
3、绿色智慧建筑(新一代房屋)课题研究与示范。
申报单位要求:
从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的管理部门、研究机构、企业、高校。
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网址:www.jscin.gov.cn 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完成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实施方案,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邮寄至
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邮编:210036,
联系人:丁欣之,电话:025-51868156。
申报指南咨询电话:025-51868546,51868675;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5-51868280;
节能量审核咨询电话:025-51868156。
申报材料不接受现场报送。申报材料不接受现场报送。申报材料不接受现场报送。(重要事情说三遍)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